法律问答

八月初被某公司录取进去该公司任职,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员工留存的合同公司没有签名盖章,九月初在试用期离职后该公司拖欠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员工手上的没有签名盖章的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中是否有用?如果无效是否可以告该公司不与被雇佣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盖公章的离职证明以及打卡记录和工作内容聊天截图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6 12: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在试用期内没签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单位尽快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但是如果未超过一个月的,则双方只要及时签订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单位在试用期没签合同,劳动者辞职以后还能得到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后,根据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来向其支付工资。单位逾期不签约的,劳动者还可以依法追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双方当事人在试用期未签合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没有超过一个月的,则及时补签即可;如果超过一个月,是单位的原因导致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向其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的原因导致的,且单位书面催告过劳动者的,则单位应书面与其终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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