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昨晚在超市买一箱牛奶,今早上才发现牛奶是过期的,但小票已经丢了怎么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22-12-08 11: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物小票掉了,消费者可以通过超市监控;超市里售货员、报案、消费者的证人证言、电子支付凭证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在超市消费。如果消费者无法证明自己的主张,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后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1、保留好商品质量不好的证据。保留好购物小票或者发票;
    2、在发生消费争议时,要及时向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3、在发生争议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首先建议跟商家协商赔偿事项;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向消协投诉;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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