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公司员工签了试用期和合同两个月,在这期间提出辞职,还没走时试用期结束,还用签正式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8 14:5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就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向单位主张要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年限不同,试用期可以有1-6个月不等的期限。
    所以试用期也应当以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自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为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签的合同可能不是正式合同。如果合同明确规定是试用期合同的,则仅仅适用于试用期;如果包含试用期在内的,正式入职也是使用该合同的,则是正式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