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0 09:3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关系如下:
    1、劳动者递交离职申请,部门领导签字,人事部办理工作交接;
    2、解除劳动关系注意时间,试用期提前3天,其他提前30天;
    3、领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档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解除劳动关系的主要注意事项:解约的方式是否合法,即是否采取了协商一致、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等方式;工资是否结算清楚;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出具了离职证明;以及是否及时为其转移了档案和社保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因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当事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而劳动仲裁胜诉的,可以算劳动关系解除。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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