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14天被开除,以工作人员太多为由开除我,给我半个月的工资

无故辞退
2022-12-11 14: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开除了可按已经正常出勤天数结算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在15天内结清工资并且办理离职手续,在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工资应一次付清。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者被开除了,可这样来结算工资: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解约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且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2、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第2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以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为限;
    3、符合法定的情形时,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分段计算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劳动合同没到期被开除,如果是被违法开除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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