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程序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取得出让方的同意;提交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审核;地籍测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注册登记;换发新的土地证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