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证变更工作程序: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对于宅基地户主名变更的问题,首先要到村集体进行申请登记,然后上报到乡镇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变更,一切确认合法以后,上报到县级国土部门,再次进行审核变更,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就可以把户主的名字改变,成为买主的名字。这种变更的手续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的财产权,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随着房屋户主名的变更,其使用权也相应的变更到买主的名下。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不得实行一户多宅的现象,否则一旦被发现,将会被强制性的拆除,主要是为了保障我国的耕地面积。宅基地如果没有建设房屋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转变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名的,必须在宅基地上建设好房屋以后,可以进行出售,在基地上的房屋,这也使得宅基地的使用权随着房屋的出卖转移而转移到买主的名下。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宅基地变更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村民之间买卖房屋的话,宅基地也要一并转让,这就涉及到宅基地更名,双方带上房屋买卖合同、宅基地证及身份证,到村委会登记,然后由乡镇土地部门初审,最终经过县级以上土地部门复核,出具新的宅基地使用证。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