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有问题,不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已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就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
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