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3 09:0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首付买房离婚房子归属的确认方式:若为其子女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只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除另有约定外,离婚房子归产权其子女个人。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共同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男方出首付,写女方名字,房子归女方,但这个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女方不同意结婚,则要返还该房屋或者首付款及增值;如果是婚后买房,则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男方首付,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以其财产进行还贷的,该房产仍属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若男方在婚前首付购房,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对房产进行相应的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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