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规定陪产假只有3天,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4 15:1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职工的陪产假一般是15天。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劳动法》未作明确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陪产假指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 男职工的陪产假一般有15天。陪产假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一般由当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作出规定。比如:湖南省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江苏省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 如果职工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男方可以提前休陪产假。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对陪产假进行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依据:如果职工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男方可以提前休陪产假。
    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对陪产假进行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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