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拆迁安置未做产权证如何分割

拆迁补偿
2022-12-14 18:5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拆迁房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有约从约,无约按照法院判决分割。如果拆迁发生在婚姻登记之前,一方在婚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那么拆迁后置换的房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其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拆迁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取得安置房屋承租权的,离婚时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案件中的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办法是如果安置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分割。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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