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一个商品,收到货有质量问题,我与商家协商,他让我给他寄回去,而且我要求退款,但是他跟我说已经发货新的给我,可实际上,那个商品今天才发货1777

消费者维权
2022-12-16 14:0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 刚发货可以退款。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的,有权在收到商品的七日内退货,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退款了又收到货买家确定不再需要此货物的应当及时联系卖家协商退货处理,私自扣留属于不当得利。买家恶意扣留此货物的,卖家有权要求返还并主张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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