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返聘员工,因为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意外摔骨折了,请问我可以问厂里要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2-12-17 20:4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下班途中意外摔伤,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单位不需要给予补偿,由有关责任人依法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工伤,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医疗费、康复费等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劳动者如果在工厂上班受伤了,且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能赔到钱。如果工厂为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工厂按规定来赔偿;如果未参保,则由工厂来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照常支付其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劳动者提出解约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按照其过错程度来赔偿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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