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的投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20 02:0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投资收益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的,一般属于夫妻共有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约定该收益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个人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的。但另有约定的,或该收益产生于婚前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约定该收益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个人投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具体情况分析:
    1、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依照法律规定。用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投资产生的收益,则收益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即个人投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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