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培训协议没有规定培训期间不能离职,约定的服务期是培训结束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1 17:03: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期满但服务期协议未到期的情况下,劳动者一般不能够走,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能够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培训期走一般要办离职手续。培训期一般属于试用期,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并办理好交接的工作就可以走了。若是在专项培训期限内辞职的,与用人单位有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离职需支付违约金,也要办理离职手续。
    违约金计算方式:未履行期限/服务期*培训费用;即需赔偿用人单位所花费的专项培训费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培训期可以随时辞职,但是有可能面临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风险。因为我国法律捍卫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因此在培训期内,劳动者依旧享有离职的权利、但是基于公平原则,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了服务期限合同的或者培训合同的,劳动者的离职是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
    应当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和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