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2007年离婚,离婚协议规定女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是女方失去了联系,这么多年没有给过,如何让女方履行协议的内容

子女抚养
2022-12-22 05:3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中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效力是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之后,协议开始生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按照协议书定期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没有完成离婚登记的,协议书不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夫妻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子女抚养费进行约定,协议在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之后,开始依法生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按照协议书定期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没有完成离婚登记的,协议书不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协议书约定子女抚养费效力是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之后,协议开始生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按照协议书定期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没有完成离婚登记的,协议书不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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