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处于失业状态,与公司半年的缴费,没有离职证明,可以办理失业保险金额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30 07:58: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依照劳动关系认定原则进行的劳动关系认定结果直接影响者劳动的切身利益,所以劳动关系的认定对劳动者意义重大。
    因此,如果劳动者已经离职的,应当由原单位提供离职证明,从而确定劳动关系已经消灭。
  • 劳动者符合办理失业金的,那么只需提供最后一个单位的离职证明;其次,社保缴纳累计证明,即社保手册上的缴费记录。即可到劳动就业保障局申请失业金。  《失业保险条例》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劳动仲裁与领失业保险没有必然的关系,只要满足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依法领取失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主要的资料有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失业保险金申请登记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两张一寸照片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以及个人情况的不同还要求提供毕业证、本人档案、退学证明、学校证明、解除挂靠关系证明等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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