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7月15号提出辞职,但是公司不批准,我做到8月15号自动离职,如果公司不支付公司,是否可以请求劳动仲裁

仲裁
2019-04-30 08:3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提交辞职信是员工向单位表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而非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单位有权不同意小张的辞职申请。如果劳动者是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他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特别提醒:员工要特别注意保留曾经提前30天向单位提交辞职信的事实,比如用EMS寄辞职信。
  •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来说,劳动者要离开原工作岗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
    除非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出现《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这主要是考虑到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需要时间来寻找合适的劳动者来填补劳动者离职后留下的空缺;另外,劳动者离职的工作交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辞职时,劳动者应该得到上年度的浮动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你已经完成了上年的工作任务,依法应该获得上年的全部劳动报酬。
  • 工伤赔偿不是要离职才有的赔。
    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不同阶段不同待遇支付,不构成伤残的,复工既可以进行结算;构成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即应进行当前费用结算,包括按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结算和1——4级的办理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手续;离职时支付的是5——10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支付。
  • 劳动者按规定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