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付首付款剩下的贷款,婚后加上女方名字,这套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9-04-30 13:49: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要看婚前支付的是按作个人财产计算的。婚后还贷按共有财产计算。
    2、要看房产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只登记为一人的,只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的相应补偿,房屋债务归所有权人。如果登记为两人共有的,没有注明共有份额的,一般均分。
  • 老公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后归他所有,婚后以夫妻共同收入还贷的部分,由他分出一半补偿与你 如果你们对婚内双方收入书面约定为个人财产制,你是以个人收入购买2套房产的,房产所有权归你,对方参与还贷的,他的还贷部分你应该补偿与他。如果你们没有此类书面约定,2套房产无论以谁的名义购买、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得房产一方,应该补偿该房产一半价值的金钱与对方。 老公在外开的公司所欠的债务,属于公司债务,与个人无关。 并非第一次诉请法院离婚一定会驳回,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应该判离。如果你老公不愿意离婚,你得收集证明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婚后全款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遵循物权登记原则,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那个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
    这是一般原则,在更多体现的人身价值的离婚纠纷中,本身婚姻的感情化,决定了此类纠纷的特殊性,而不能严格适用上述登记公示原则。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原则上,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均等分割。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如若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的话,一般我们建议可以双方协商处理,首先是要分清房屋的性质,是否属于个人房产还是夫妻共同房产,如果是属于个人房产那么就没必要在分割方面花费太多功夫,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协商的方式不能解决的话,可以找个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通过诉讼来解决的话最好可以找个离婚房产分割专业的律师介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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