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问一下,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我急用钱,但是他却推辞,我想问一下,这种事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01 19:53: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只要单位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未支付员工工资,那么久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拖欠工资就是属于违法行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为一个月。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本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劳动派遣公司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公司一直拖欠陈某工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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