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能力差,合同不到期可以开除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1-29 17: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续签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满足以下条件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聘用期限未到可以解除合同。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的、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受到开除处分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