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中是否能拆除建筑物

2023-02-06 10:3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中不可以强拆。实施强拆前应由行政机关公告,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或者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方可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行政诉讼可以阻却强制拆除。对需要强制拆除的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行政机关将进行公告,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不拆除的,由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阻却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行政诉讼中是不能对违章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的。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仅能在经催告后,当事人既不履行告知的拆除义务,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进行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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