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力鉴定,伤残等级和工伤等级有什么区别,受工伤后应该做什么鉴定。工伤等级等于伤残和劳动力的等级吗

2019-05-04 22:39: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鉴定办理机构:
    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办条件
    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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