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合同到期了,是自动解除合同吗,劳动者可以得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8-07 18: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宽泛了,增加了单位不依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单位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违法情况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及及时办理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在试用期内的;
    第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1、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辞职,虽然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她的行为并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无权追责;
    2、如果劳动者的违法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3、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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