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通知我不续签了,提前一个月离职了,公司认为我是主动离职,这种情况还能再要回补偿金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14 19:38: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到期了,公司应提前来通知当事人。年假按照法律规定来休。《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 如果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用人单位又不想同劳动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法有明确规定,要求单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你的。如果劳动者没有接到用人单位的通知,用人单位在到期日直接说不同你进行续签,依照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应当给予你补偿。
    你可以要求代通金和根据你在单位年限相关月数的赔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的具体回答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或者提高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依照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支付补偿金总额的50%至100的赔偿金。
    如果你们劳动合同确实已经解除,且公司不再要求你继续提供劳务了,在结算工资时可以向对方索要补偿金,拒绝履行的,申请仲裁并申请加付赔偿金。以前十二个月的实发工资或者税前工资为基数折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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