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8岁男网聊诱奸未成年少女(未满16周岁),该咋办

其它
2019-05-18 16:57: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之规定, 如果男孩子当时未满16周岁,而且女方属于自愿,性行为也属于”偶尔“,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 如果女孩不满14周岁的话,就构成奸淫幼女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女孩已满14周岁,且发生性关系时女方是同意的,那么男子从刑法上来说不构成强奸罪。如果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可能从故意伤害方面来定。
    但是绝对不构成强奸的。诱奸少女属于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强奸罪基础量刑是3年至10年。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检察机关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无法撤销。得到被害人谅解,认罪态度好争取轻判。
    减刑是服刑期间,表现良好,遵守规章,才可能减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