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合同上写的工作7小时实际上班12.5小时,没有休班,应聘的时候是说按200一天算的,一天工作12个小时,请问这样算不算加班,国假休息没有工资,上班一天三薪,工资月发,按天计算工资

2019-05-19 16:53: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未按约定支付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并承担延期支付工资的赔偿。
    用人单位应该要及时支付劳动者在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 休息日的加班费是正常工作日工资的2倍,法定假期的加班费是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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