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搬运工,2016年9月28号给一个厂矿干一些临时活,在干活过程中不小心摔倒了,头部磕流血了,腰部骨折,现在住院了,躺在床上,我想咨询一下,我爸的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雇主承担哪些责任?打官司的话,费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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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发生工伤.企业应承担下列责任与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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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1.不超过1万元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按照1:1,按照2%交纳。
2.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按照2;
2.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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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