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一下,送养人在妻子身故之后.在送养人和送养人妻子的父母和亲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小孩送与他人。请问;送养人和收养人的做法是否合法

收养
2019-05-20 20:24: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符合这些条件的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报主管机关进行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便产生法律效力。
  • 合法收养孩子之送养人具备的条件:
    (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3)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4)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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