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强制执行后撤回行政处罚可以吗?

行政处罚
2023-05-24 20: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后能撤回,但需要满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后可以依法撤回,但需要满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依据: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后可以依法撤回,但需要满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 行政处罚在被申请强制执行后,是可以撤回的。但是行政机关如果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的,必须在有效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即在复议期限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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