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性父母婚前给儿子买房,贷款还没还清,后期男性父母还贷款,房地产给儿子,婚前加媳妇的名字,是父母的个人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7 11: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房产所有权以登记发生效力,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除外。婚后房产证加上儿媳名字的,可以视为明确赠与双方的情况。
    该房屋属于当事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男方个人支付的部分是婚前财产。但如果婚后,男方父母还款部分是男方父母的财产。如果是女方父母还款,则是女方父母的财产。
    如果父母同意将还款部分赠与婚后的男或女方,则是婚后财产。
  • 婚前男方个人支付的部分是婚前财产。但如果婚后,男方父母还款部分是男方父母的财产。如果是女方父母还款,则是女方父母的财产。
    如果父母同意将还款部分赠与婚后的男或女方,则是婚后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