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作了大约十天,我不想在这里工作,然后老板不给我以前的工资

讨薪
2023-05-27 19: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正常上班十几天也是有工资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是这样的,在法律上,您明知公司为非法营运仍然去那里工作,首先就是不对的,这对您追要工资有一定的不利。但是您已经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不论双方当时是否签署书面协议或者口头协议,您工作了,他接受了您的劳动成果,您在该单位正常完成工作任务正常上下班,已经构成了劳动合同事实,不影响您是否在该单位工作的争议。
    可是在追缴工资的问题上,您是必须有证明的。比如该公司有人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公司给你发的工资条、工资欠条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无法自行索要到工资,而公司又是没有工商注册登记在法律上不认可的,您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对录用您的当事人或者应当发放您工钱的当事人或者公司老板提起民事诉讼。
  • 你去找领导,要求去签劳动合同,这个事正常要求,大家都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办事,如果他不理,你应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去的时候带好身份证,提出你的要求,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去立案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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