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个月前没有工资补偿金要怎样计算

讨薪
2023-06-05 11:0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补偿基数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按照税前的应得工资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赔偿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工时工资或单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未满半年赔偿半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但是补偿不得超过12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