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年终奖,未给部份员工发放,理由是工资总额的限制。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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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是必须发年终奖的。单位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来依法决定其工资分配方式和发放的工资数额,但如果经济效益不好的,也可以决定不发年终奖。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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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是必须发年终奖的。发年终奖不是强制性的规定,因此单位可以依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是否发放年终奖以及年终奖的数额等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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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发年终奖并不违法。单位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有权依法自主确定其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年终奖,则会按规定发;如果没有规定,则一般可以不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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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