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单位工作的时候,手被单位门夹住了,缝了8针,单位应该负责,属于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6-11 16: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确认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向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工伤认定。向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人身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建议按工伤程序申报工伤。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一般是由申请人来承担举证责任的,如果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举证;如果自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工会去申请,则由上述人员来举证。但在社保局或劳动局调查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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