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工作的时候,雇主让我押500元,我现在想离职,不提前告诉我能拿回500元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2 08: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收取押金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收取劳动者押金
    到人社局投诉他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可以要回。公司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无权扣你工资,你有权要求公司给你结算工资,不过建议你按照上述方式申请离职。如果您按规定申请离职,单位拒不支付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毫无疑问,押金可以要回来,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向员工收取押金、保证金等。
    但是你签了合同,也进行了培训,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履行,提出辞职,也要向公司赔偿培训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