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缴纳了8个月的社保,现在要生孩子还不到一年就不能领取生育津贴,但公司也不发工资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06-12 19: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发生育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依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按所在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而不支付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进入诉讼的必经程序。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发给个人,单位没有权利扣除,但是在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间,单位是有权拒绝支付工资。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依法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发工资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是,需要连续缴满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是不予享受的。 符合生育津贴条件的员工需要在产假结束之后将相应的资料(小孩出生证明、出院小结等)递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公司负责向社保局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审核通过之后再予以发放。
    如果个人不提交申请,也是不予发放的。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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