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我能得到公司的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5 23:5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拒绝更改劳动合同公司赔偿是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水平标准来确定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公司变更合同不一定要赔偿员工。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之后未能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和额外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来替代额外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原则上劳动合同变更是没有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或者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