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用暖气,能不能交取暖费吗?

2023-06-24 08:3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交取暖费,热力公司有权停止供应暖气到你家。取暖费一般是每年11月15日开始供暖之前就要缴费到物业或者热力公司,然后热力公司根据缴费情况给与开启采暖热水供应到业主家。
    (东北冬暖时间比其他地区长)因为取暖管道有并联和串联等方式,如果一户单独不交,影响了整栋单元其他用户的使用,热力公司会在停暖后返还正常缴费用户的取暖费用。
    法律依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逾期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催交;经催交仍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热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暂停供热。
    串联供热系统的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交纳热费。
  • 暖气费不用可以不交,业主可以提出临时停暖。
    成功申请临时停暖的,可以不交停暖期间的供暖费。但是仍要支付供暖管道维护费。并且收取标准一般由所在地区的供暖公司决定。
    供暖是人类最早发展起来的建筑环境控制技术。
    人类自从懂得用火以来,为抵御寒冷对生存的威胁,发明了火炕、火炉、火墙、火地等供暖方式,这是最早的供暖设备与系统,有的至今还在被应用。发展到今天,供暖设备与系统,在对人的舒适感和卫生、设备的美观和灵巧、系统和设备的自动控制、系统形式的多样化、能量的有效利用等方面都有着长足的进步。
  • 法律分析:不交取暖费只是不给用户供暖,住人是可以的,房子是自己的,取暖单位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第三十五条 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后10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
    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
    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收取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一)非分户供热用户;
    (二)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三)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