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四次合同到期时,我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同意,以合同到期为由不续签。赔偿金应该是多少?工资是双倍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5 06: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续签第四次合同赔偿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法律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不续签第四次合同,一般不要赔偿劳动者,但是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即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但连续续签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胜任其工作且无严重过错的,双方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续签的,有经济补偿。公司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则没有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