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进行诈骗的;
2、行为人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
3、行为人实施了骗取信用证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三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三条
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