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经常拖欠工资,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全部劳动合同。我申请了仲裁赔偿,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庭前调解公司和我沟通后,给了我工资,让我签了公司发放条。两天后,公司解雇了我,我继续上诉。我现在继续上诉。如果我签了这份工资发放条,会影响我的上诉吗?

讨薪
2023-06-29 08: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对于拖欠工资并没有争议,只是用人单位拖欠未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争议问题。
  • 如果你当时仲裁的请求就是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调解时就是调解工资,没有说放弃其他权利,任何调解书调解支付工资,放弃其他请求。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劳动仲裁时效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 一、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四、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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