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要离职,已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未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已全职四个月。公司现在不批准我离职,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1 09: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离职程序。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依法提出离职,单位不予办理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的,不需要领导批准,到期后可以走人,但需要完成工作交接;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则一般可以与领导协商,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时候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采取书面形式再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即使公司不批准,三十日到期后也可以离职。在此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不需要公司批准。如果劳动者采取的是协商一致的解约方法,才需要与公司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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