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入职第一天就签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我应该填写试用期考核分数,然后才能成为正式员工,但我没有填写任何考核表。我现在想离开,但人员说,因为我已经试用了三个多月,我需要按照正式流程提前30天批准。如果我想马上离开,我必须扣除一个月的工资。我能按照试用期向员工投诉吗?

讨薪
2023-07-10 21:3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合法不合法以及期间辞职需要不需要给补偿金大问题: .签订合同是合法的。  试用期辞职与非试用期辞职一样,只有在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才有经济补偿金
  • 您好,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一般提前三天申请的,试用期员工就可以离职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工资应当一次性结清。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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