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我交了全部房款,开发商给我签了一份楼房认购协议,(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本认购协议同时失效)协议规定建筑面积97平方米,竣工交房标准以市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为准,现楼房已封顶,有关部门并没验收,开发商通知我们说楼房盖大了,建筑面积变为105.31平方米,让我补交多出的8.31平方米的房款,然后,再签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产证时,按这个面积确定,请问,原购协议有效吗?超出3%的部分,不用再补交吗?是否和开发商按建筑面积105.31平方米再签一份合同。

2018-08-10 11: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就签订了预售合同,应该认定无效。但是如果在购房者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则该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商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所以已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购房者,如果不想购买此房,有权要求返还已经交付的定金。
  • 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就签订了预售合同,应该认定无效。但是如果在购房者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则该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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