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村唯一的孩子,现在有工作,1998年分地的时候分了一个半人,现在政府说要收回我的一半土地,合法吗?
土地纠纷
2023-07-20 11: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以下土地会被国家收回:
1、长期性无人
继承
和管理的土地;
2、长期闲置的土地;
3、私自占用的用作宅基地的耕地;
4、非农村户口的公民购买农村宅基地;
5、违反一户一宅,多余的宅基地;
6、已迁出农村户口的公民的宅基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土地的性质是村集体所有,个人分到的土地只是一种使用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前的经济发展收回个人承包使用权,但必须作出相应的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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