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房屋
继承权的人员如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
继承;没有协议,有遗嘱的,
遗嘱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