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贷款是否一定要约定贷款的用途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7-26 19: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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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需要约定借款用途,但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民间借贷中需要约定借款用途。并且借款人需要按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用途来使用借款;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使用的,则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贷款的用途不用必须约定。对借贷双方来说,约定借款用途可以降低双方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除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书面形式。贷款合同的内容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类型、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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