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吗?

社会保险
2023-07-28 21: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户口不在本市,如果离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提取,具体如下:
    1、准备原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2、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领取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
    4、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户口不在本市,如果离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相关说明: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
    2、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转入地中心会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
    3、核对一致的,转入地中心通过电话、短信或柜面联系职工确认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并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记账保存。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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