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时单位员工可以自己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1年内自行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